| 索 引 号 | 0142671915049/2026-00003 | 分 类 | / 通知 |
| 发布机构 | 海州 | 发文日期 | 2026-05-13 |
| 标 题 | 关于明确花果山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的通知 | ||
| 文 号 | 花果山〔2026〕7号 | 主 题 词 | |
| 内容概述 | |||
| 时 效 | |||
关于明确花果山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的通知
关于明确花果山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通知
各村、社区、各部门、有关单位:
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,落实消防监督责任,根据区委办公室、区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与救援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;经研究决定,对街道编制消防专职员进行调整,霍健等3名同志(事业编制)担负消防专职员,在消防工作站专职负责消防工作,赵焱同志兼职消防工作站办事员。
一、消防专职员
霍健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
闫硕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办事员
刘广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办事员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党工委、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,负责统筹、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。
(二)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,分析研判形势,提出意见建议,解决重大问题,推动工作落实。
(三)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,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,并进行检查督促。
(四)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、宣传教育培训、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、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,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;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,待授权或委托执法工作施行后,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。
(五)根据相关规定,负责或协助、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、执勤训练、防火巡查、灭火救援、消防宣传等工作。
(六)完成党工委、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人员管理
消防专职员实行“双重管理”,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街道的统筹管理,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,业务工作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。
花果山街道办事处
2026年5月13日


